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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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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现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一、科学业务用房:是指经各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科研院、所专门为进行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科学业务用房。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7期40-41,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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