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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加强对“第二职业”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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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部:去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颁发后,各地已悄然出现了'第二职业'的热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纷纷放下了架子,利用业余时间'练摊'、'下海'做起了买卖,第二职业的出现,既方便了群众,又增加了个人的收入,特别是晚上为城镇夜市添了色,增了辉。然而,'第二职业'的出现,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些问题。就第二职业而言,他们具有流动性强,利用节假日和晚上经营等特点,并且这些人大多数无工商、税务证照;就税务机关而言,对第二职业者是白天管不到,晚上又没有管,造成了税款流失,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仅使'第二职业'者从税收上'捞'了一把,而且引起了有证个体工商业户的不满,如此税负不均,不仅不利于平等竞争,而且有损税法的严肃性。因此,笔者建议:(一)
作者 刘光 钟桂先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7期62-62,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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