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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征集管理中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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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征管法》)颁布以后,部分省、市税务局来函来电反映:原国务院、财政部制定的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称'两金')征集管理办法。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9期41-41,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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