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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与涉外税收法规关系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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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财政部以(93)财工字第87号、(93)财会字第27号文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近来一些地区询问。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10期54-54,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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