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於繼嗣涉及宗族、財產、政治等多個方面,除皇室與民間外,此一問題更受到清前期各個層次的儒家士人學者的關注。經學家的争論主要集中在大小宗宗法如何延績、是否爲無後者立嗣及是否爲殤子立嗣上。而身爲地方大員的胡季堂關心的則是所在地區的民風與社會穩定,并通過上疏來增加大清律例的條文以化民成俗。至於底層的儒家官僚,由於受個人思想及所判案件獨特性的影響,在判案時更加靈活,體現了律例、禮制與人情間的張力。但不論是經學争論、大臣奏議,還是判案瓛書,其對於民間實際立嗣行爲的改變都很有限。其根源可能在於清代士人與民間社會的隔膜,而這又是時代政治環境影響的結果。
出处
《中国文化》
2019年第1期166-179,共14页
Chinese Culture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傳統禮儀文化研究”(批號18ZDA021)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