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开发商已售但尚未为购房业主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的房屋,在购房业主的债权人申请查封并请求执行该房屋的情况下,开发商往往因存在未收剩余购房款、已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等原因而存在利益受损的可能,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开发商如何主张权利、排除法院对房屋的执行等问题,尚缺乏明确规定。本文以所售未过户房屋处于被查封状态下开发商的权利保护路径为主题展开讨论,分别从主张解除买卖合同、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对房屋变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对代偿按揭款主张抵销权四个方面展开讨论,试图从中总结出类型化案件的裁判思路,以期有俾于司法实践。
出处
《中国物价》
2019年第8期69-7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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