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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论二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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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余之论书,别具八法,非相传之'永'字八法。'永'字八法,实俗工之假托,如茅鹿门、储同人之唐宋八大家古文选,为八股文程式耳。'永'字八法亦字匠伎俩,宋元前恐无此死法,故余称为八式,非法也。余别定八法为书道之要,分列于左: 一曰'理'。字之点画,必穷其原(源)。六书不明,下笔便错。此当研读许氏《说文》,通六书条例说。今真、行书之从分书来,分书之从隶书来,隶书之从大、小篆来,则字字有来历,笔笔有著(着)落。二曰'法'。所谓掌虚指实,万豪(毫)齐力,逆入平出,中偏互用,皆是也。三曰'意'。分行布白,舒敛疏密,纵挫任衄,枯劲腴润,皆是也。
作者 萧退庵
出处 《中国书法》 1986年第2期7-,共1页 Chinese Calli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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