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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书法创作的最高审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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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孙过庭曰:'违而不犯,和而不同'。 '违而不犯,和而不同'道出了书法形式美的一条重要规律,即多样化的统一、对立性的统一;同时,也给学书者指明了一条应该遵循和把握的创作辩证法则——创作的最高审美原则。违,即违反,可引申为差异、不同、变化等;犯,即侵犯,可引申为矛盾、冲突、排斥等。违而不犯,是说要有变化,互不雷同,但又不彼此冲突,和谐地融为一体。和,即和谐、统一、相融;不同,即不一样、不统一。和而不同,
作者 金卓
出处 《中国书法》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47-50,共4页 Chinese Calli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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