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法是传统文人画的根柢和核心,这是中国古代绘画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后,到北宋才真正确立起的基本价值预设,它使中国古代绘画开始摆脱工匠式的技术程式的非文人化性质,而与书法、诗构成三位一体模式,绘画成为『文之余』,并由此成为文人的专利。站在这个立场看董其昌的绘画南北宗论,我们似乎才能真正认识到董其昌潜藏的史学动机:排除绘画的非文人化因素,抑制绘画的纯技术因素和非表现因素,强调气韵、直觉——真正能运用直觉并上升到气韵高度的画家非文人画家莫属。董其昌认为:『这种风格的画优于北宗风格的画,因为后者是理性的而非直觉的,更拘泥于细节,表现的只是事物的表面联系,而不是精神表现实质。在他看来,一幅真正好的作品,不应拘泥于细节的描绘。』(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书法无疑为文人画的这种价值追寻提供了近乎完美的基点。书法的抽象性、表现性,时空运动特征以及书法所拥有的文化道统性(书法在古代地位远高于绘画),皆为文人画的价值预设提供了中心内容。从北宋开始。
出处
《中国书法》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13-14,17,共3页
Chinese Calli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