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马王堆汉墓漆器制地问题,学界对汉代湖南官营漆器生产机构多有存疑。二〇〇九年长沙望城庙坡山出土书有"七年造"铭文漆器,为研究汉代长沙官营漆器生产与监造体系及相关问题提供新史料,可补史书之阙。对此考释认为:(1)七年,为西汉文景前元七年,即公元前一七三年。(2)门浅,属武陵郡县地之一,大约在汉代迁陵、充、孱陵、索等属县附近。(3)"门浅库"是"门浅长"地方官府漆器生产部门。"门浅"之滑石印为署官殉葬之印,封泥为"库人"之印。(4)"七年造"款识说明长沙地方有官办漆器作坊机构,监造体系为三级,即长—丞—库。(5)"七年造"漆器与"门浅库"以及"沅陵侯"等款识印证汉初长沙郡地方官办手工业盛况及诸侯割据势力强大之史实。
出处
《中国书法》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3期114-117,共4页
Chinese Calligraphy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宋元明清海上丝绸之路与漆艺文化研究"(14BG067)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汉代漆艺文化研究"(14JHQ039)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