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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有自己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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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兴水泥厂是我省直属国营企业中第一家试行厂长负责制的单位,经过一九八四年的改革,在全国57家大中型水泥厂中完成国家计划名列第一,所产高标号水泥质量合格率全部为100%,厂容、厂貌和全体职工精神面貌大为改变,李辛龙同志被评为浙江省一九八四年'万人赞'厂长。《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李辛龙同志的这篇文章着重讲了增强企业活力的体会,很值得各条战线上的厂长(经理)一读。我们也希望各地的厂长(经理)踊跃投稿,畅谈自己的体会和经验。
作者 李辛龙
机构地区 长兴水泥厂
出处 《浙江经济》 1985年第4期11-14,共4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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