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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镇住宅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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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行城镇住宅商品化,是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我省自1980年开拓商品房试点,先后在温州、嵊县等地展开这项工作。据统计,到1984年底止,全省竣工和在建的商品房为119.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13.6万平方米,占94.71%;已全价或补贴出售的新建住宅共47万平方米,其中出售给单位为31.20万平方米,占66.38%;出售给个人为15.80万平方米,占33.62%,共回收资金6407万元。目前,全省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县相继试行了住宅商品化。
作者 钟水炎
机构地区 浙江省建设银行
出处 《浙江经济》 1985年第16期19-,共1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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