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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制订奖励政策促进新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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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嘉兴市为促进新产品开发制订了奖励办法:(1)设立新产品开发奖。经市级以上鉴订确认的新产品,在批量投产一年后,从所实现的利润中提取1~2%奖励开发新产品有功人员。(2)国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实现的利润,按批准享受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的年限,全额留给企业。同时适当增加奖励基金在留利中分配的比例,原生产发展基金、福和基金。
出处 《浙江经济》 1987年第11期57-,共1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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