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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的利益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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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社区性的合作经济,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必然以独立的利益形式存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利益的体系之中,具有适应自身利益的分配机制,并以经济利益为纽带,联结内部成员,协调外部关系,促进合作经济的完善与发展。当前农村一些地方,所以存在'只有集体,没有经济'和农业发展后劲脆弱的倾向,就是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互关系失调的结果。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的利益分配机制,就是分割与协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关系,确保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稳定增长集体积累。
作者 张柏齐
出处 《浙江经济》 1988年第1期37-39,共3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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