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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第三阶段领导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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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实质性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3年底以前,由党委一元化领导改变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委管重大问题的决策,日常行政指挥归厂长。第二个阶段,从1984年到党的十三大以前,这一阶段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但在做法上,厂长对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工作统一领导,而党委实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实际上形成了两个中心、双轨运行的格局;这个阶段还在全国少数行业的少数企业进行了完善和强化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和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和强化厂长负责制,明确厂长对企业工作的全面负责,党委起保证监督作用。党的十三大又进一步提出了党政分开,企业党组织关系'属地化'原则。至此。
作者 程国定
机构地区 建德县经委
出处 《浙江经济》 1988年第2期42-,8,共2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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