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绍兴钢铁厂厂内银行是在年企业整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厂内银行把银行机制引进企业,对厂内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控制、结算,是厂财务科设置的专门行使企业内部财务、金融职能的结算中心和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进行资金分配。厂内银行对各责任单位(即指各分厂结算中心,下同)的资金分配通常是经过拨、贷两个渠道进行。首先,企业财会部门根据各单位的生产能力核定各项资金定额,并据此把国家核定给企业的流动资金,通过厂内银行,拨付给各责任单位,作为各责任单位的流动资金。其次。
出处
《浙江经济》
1988年第2期43-,46,共2页
Zhejia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