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环保标准是依法管理环境事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依法进行环保执法的基准和标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判定依据、行为规范、技术工具"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环境标准是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性、技术性方法和工具,是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管理、监督执法的基础依据。环境规划、环境治理、环境评价、排污收费、环境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等活动,都离不开环境标准作依据。截至目前,标准体系规模日益扩大,累计发布的各类国家环保标准达到1761项。
出处
《中国环境管理》
2015年第4期10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