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江苏省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江苏省对此高度重视,这一点也被写入了最近发布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在第三十章"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开篇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实施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出处
《中国环境管理》
2016年第2期28-3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