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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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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有关标识。1.兽用标识:所有兽药(包括蚕用、水产用、蜂用等)必须标识汉字“兽用”,其字体应与兽药通用名相仿。
出处 《饲料博览》 2003年第4期14-15,共2页 Feed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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