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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科技档案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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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要求,针对当前我省科技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不断提高对水利科技档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 最近,国务院和省委批转的全国和全省科技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中,都要求科技档案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厅直属单位和地区(市)水利局除了做好本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外,还应当抓好直属机构和县水利部门的科技档案工作。在布置和检查水利工作的同时,布置、了解和检查科技档案工作。当前要迅速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室,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直接领导。根据任务轻重,选配专职或兼职的科技档案员,管理本单位的科技档案和负责本系统的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科技档案人员要选配中专以上学校的毕业生,懂得水利专业知识、比较年青、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对一些老、弱、病、残不能胜任档案工作的同志,要加以调整,不要把安置性和照顾性的人放在档案部门。
出处 《浙江档案》 1980年第10期9-11,共3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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