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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杂志编辑部给刘俊龙同志的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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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俊龙同志: 来函收悉。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和区乡制后农村的文书档案工作如何搞”?这是个新问题,我们也缺乏这方面的经验。现根据有关规定精神,简复如下: 一、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后,政社应各为一个独立的全宗。
出处 《浙江档案》 1983年第3期31-32,共2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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