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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系统初步建立档案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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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我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促进我省法院系统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近年来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从思想上、组织措施上保证了档案工作的开展。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档案科,并配备了相应的档案人员。档案科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职能机构,它既负责院机关的档案工作,同时也对全省法院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十分注意抓组织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来只有一位同志兼做档案工作,档案科成立后已配有四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对全省法院系统的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出处 《浙江档案》 1985年第12期27-,共1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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