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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时期地方政治制度概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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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是我国历史上最为稳定的行政单位,孙中山认为“建国”须以县自治为基础。按当时说法,县的地位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和最大的自治单位,兼办行政和自治两种事务,在“训政”期间则以行政为主。由于各县的情况有较大差距,所以当时规定县按区域大小、事务繁简、户口及财赋多寡分为三至六等。 在国民党时期,县制有过多次变化。
作者 方新德
出处 《浙江档案》 1987年第8期23-,共1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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