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金融》今年第四期报道了河北省均县人民银行从去年十一月开始试办储户“小额贷款”的消息。报道说:“这项贷款主要是帮助储户解决购买耐用消费品和建房、修房等资金不足的困难”。并举一储户购买电视机贷款500元的例子。报道虽未写明贷款的办法,但从举例中可以看出,贷款是以储户未到期和今后准备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作为贷款保证的,贷款期限也是和存入的金额大小相联系。读了报道以后,不禁使我想起,去年杭州市人民银行和杭州电视机厂联合举办,由银行一次性发放信托贷款,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实行分期付款办法,两者大同小异,区别在于一个贷款给个人,一个给厂方。无论是贷给个人和厂方,都属消费性贷款。现在来分析一下这种“小额贷款”的利弊。
出处
《浙江金融》
1982年第4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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