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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业企业资金管理体制 提高资金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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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国营工业企业的固定资金,主要来自国家预算拨款;流动资金由财政和银行双轨供应,定额内流动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作为企业自有资金,超定额流动资金,由银行贷款供应。七九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对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逐步由基建拨款改为基建贷款,人民银行还开办了中短期设备贷款。全国已有一部分扩权企业试行了按月征收3‰固定资金占用费,部分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按月征收2.1‰流动资金占用费的办法。
作者 许伯平
机构地区 杭州市支行
出处 《浙江金融》 1982年第Z2期19-20,共2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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