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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自补流动资金制度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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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后,国家明确规定,要建立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制度。加兴市在1983年统管试点中,开始建立起自补流动资金制度。据企业财务决算年报统计,全市已有91个国营企业自补流动资金111.8万元,占当年生产发展基金提取数的13.8%,其中,利改税企业补充59.2万元,小型企业补充9.2万元,七月一日前批准的扩建企业补充43.4万元,分别占生产发展基金提取数的10%、42%和22%。
作者 钱梅青
出处 《浙江金融》 1984年第3期13-13,10,共2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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