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银行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对小集体控制较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体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与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据绍兴市支行营业部统计:集体工业向银行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从发出托收到划回,1981年至1983年分别为13.02天、13.58天、13.52天,比银行全部发出托收划回的平均天数分别慢4.51天、4.68天、4.08天。再拿被对方银行退回和付款单位拒付的凭证来说。
出处
《浙江金融》
1984年第6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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