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绍兴市人民银行,为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进行了按街道设立集体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所”的试点工作,为形成以国家银行为主体、集体金融组织为辅的金融体制改革跨出了第一步。现对建立城市集体金融组织谈几点认识。一、关于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的问题。有的同志提出,城市办集体金融组织是否会削弱信用集中于银行,使信用分散,信用失控,我认为,城市集体金融组织,在业务上必须受人民银行统一领导,其信贷计划。
出处
《浙江金融》
1984年第10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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