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采取招股集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已在长兴县城乡兴起。这是商品生产迅速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对招股集资这种经济行为,如果放任自流,也有可能引起分散资金,降低投资效益,其效果会适得其反。对这样一种资金活动,如何做到既予支持,又加引导,并以适当的管理,是当前金融工作的新课题,长兴县工商银行信托部进行了代理企业发行股票的尝试,以求在实践中进行研究和探讨。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公司,今年计划扩建水泥厂和新建轻质碳酸钙厂,需投资27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100万元,农行安排贷款60万元,尚缺部份公司决定以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集资。鉴于这个公司经营管理较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
出处
《浙江金融》
1984年第11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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