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票据和贴现的优越性,已为理论和长期的实践检验所证明。但目前办理这项业务还只局限于银行承兑,而不能办理商业承兑业务,这对引导商业信用票据化极为不利,使票据和贴现所能发挥的作用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以平湖县为例,1984年9月底工业企业应收应付货款余额为1311.7万元,银行签出承兑汇票余额只183.09万元,仅占应收应付货款余额的10.06%,有些行处的比例可能更小。如何搞好票据承兑和贴现,在办理银行承兑的同时,积极提倡和组织商业承兑,搞活金融,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服务,已成为金融体制和信用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出处
《浙江金融》
1985年第3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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