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专业银行企业化的一种思路是股份化,其理由是:股份化能使金融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密切相联,通过经营者对经济利益、经营风险的主动关心,达到银行在自我约束中从事符合商品经济规律要求的微观金融活动的目的。但笔者认为这条路子是否可行值得商榷。因为:假定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入股构成股份银行中,国家股份占绝大比例,那么结果必然是国家对专业银行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政企不分又将重演。如果多数股份为少数几个企业掌握,那么该股份银行无疑便成了为几家主要股东企业服务的银行。
出处
《浙江金融》
1987年第6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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