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和农业银行一起组成农村信贷资金主体。因而搞好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九八七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制定的《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为农行信贷资金管理改革作出了有益的尝试,这个规定,许多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也有若干不足之处,有待加以改进。长期以来,由于对信用社信贷资金没有一个具有综合性的具体规定,只有一个诸如“以存定贷”“多存多贷”、“自主运用”的原则意见,因此,
出处
《浙江金融》
1988年第2期46-47,5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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