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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凭汇款汇出回单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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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办理企业货款结算时发现,有些销货单位不按规定程序发货,把对方单位所持的银行信汇或电汇回单作为唯一依据,此种做法极为不妥。汇出汇款取得回单,仅是证明该款已经汇出,但不等于此款已经收入收款者帐户内,因为,这其间还有可能发生其他事情:
作者 狄仲臣
出处 《浙江金融》 1988年第3期41-41,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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