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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所实行“单独核算”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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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5年初,我们根据全国农行分行长会议精神,把改革资金管理办法一下子贯彻到基层营业所,并有创造性的将资金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融为一体,试行了“实贷实存、分线管理、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办法。经过三年多来的改革与实践,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第一、下拨信贷基金和业务周转金。县支行首先把全县959万元信贷基金,根据各营业所前三年的贷款月平均余额为基数,适当调整,分配到所;其次将77万元的业务周转金,根据各所业务量的大小及交通情况,分拨到所。上二项资金下拨,均作为各所的自有资金。
作者 陈福良
出处 《浙江金融》 1988年第4期52-53,共2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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