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理发行证券决策,是指金融机构是否接受发行证券企业的委托,以什么样的条件接受委托,如何具体履行责任等等。代理发行包括发行证券,代理股息红利和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等事宜。虽然说代理发行的金融机构没有保证股票的分红或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但必须从全局出发,对国家、委托单位和投资者负责。对国家负责,主要是根据国家的金融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来审查证券发行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对委托单位负责,主要是及时妥善做好发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发行工作安全。
出处
《浙江金融》
1988年第8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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