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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农行防止“以贷还贷”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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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宁农行营业部今年来在贷款审查中,先后发现有4个单位(共5笔)采取以已承付过的发票和假要贷电报等向银行申请以贷还贷的贷款,金额合计18.2万元。由于银行及时制止,才避免了信贷资金被套用。企业出现以贷还贷的原因主要是:<1>贷款到期,无法归还,又无正当理由;<2>怕逾期加息,因为逾期息要税后从企业留利中列支;<3>
作者 柳继荣
机构地区 海宁市农业银行
出处 《浙江金融》 1988年第9期29-29,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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