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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利率问题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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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利率经过两次调整,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利率,增加了档次,并实行优惠利率和部分浮动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利率调节作用,但是,这种轻微的调整远远达不到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要求,利息水平低,档次少的问题依然存在。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利息水平太低,跟物价猛涨形势极不协调。1985年以来我国社会零售商品物价指数已经上涨了27.7%,而银行存贷款利率仍维持原有水平,即使经过今年9月1日的利率调整,水平也上下不大。这种大大低于物价的利率不利于筹集资金,给市场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作者 姚正度
出处 《浙江金融》 1988年第11期20-21,共2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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