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题问:承包人应否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2008年5月1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工厂工程交由承包人承包施工。合同约定工期135天,每延期7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工程于2008年5月13日开工,2009年1月5日竣工,工程延期竣工102天。后承包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发包人提起反诉,要求承包人支付工程延期竣工违约金。
出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4年第7期117-117,共1页
China Construction Metal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