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人是目的'的思想是其伦理学思想中的一个核心内容,该思想自从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首次提出以来,学界对此就一直存在先验式和经验式两种理解方式。笔者在本文中将'人是目的'思想分为:一个中心问题(德福一致)、两个基本概念、三对重要关系、四层人格境界。本文在肯定该思想同时具有先验式和经验式的意义的前提下,尝试以人格之完整性作为沟通两种理解方式的桥梁,'人是目的'思想能够在先验与经验的意义上成立且是统一的,这不是法则或者超验的存在者决定的,而是人本身作为统一的整体决定的。
出处
《浙江伦理学论坛》
2015年第1期256-266,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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