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提升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愈发严重,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企业严重破坏着自然环境,破坏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这些污染中,首当其冲的便是水资源污染。浙江在水资源治理这场'战斗'中冲在了全国最前线,提出了'五水共治'的战略目标,并取得了全国瞩目的巨大成就。然而,在'五水共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治水'的实践,也要关注'治水'的理念,也就是应当从环境伦理的角度考量'五水共治'。本文试图运用生态伦理学家哈丁提出的'公地悲剧'理论来思考浙江'五水共治'的实践,一方面论证'五水共治'内在的环境伦理合目的性,另一方面也思考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出处
《浙江伦理学论坛》
2016年第1期244-25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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