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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纺织局决定下放十个权试行五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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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纺织局党委在整党中广泛听取所属公司的意见,决定根据“办事权下放,决策权上收”的原则,把十个方面的权下放给公司。这样,使局级领导得以集中精力搞好宏观决策,公司则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个局还准备进行五个方面的改革试点,探索改革的新路子。上海纺织局认为,要企业“转轨”,“变型”,首先要抓好自身的“
作者 吴复民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4年第2期20-21,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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