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推动生产的发展,1971年罗马尼亚首先在农业中试行承包责任制。1977年1月1日,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使正式在农业中全面推行这一制度。他们的具体做法是:社员以小队、小组或家庭为单位,承包生产队的牲畜的饲养和大田作物、蔬菜,果园等的管理工作。承包数量按组和队的人数不同而异。如果完成规定的指标,则获得相应的报酬;超产奖励的数额,视超产情况,不封顶。1983年9月,他们又通过立法,决定在“工业、建筑安装、农业、运输、科学研究和工艺发展。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4年第2期31-,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