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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决定扩大企业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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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物价局,为了进一步疏理流通渠道,促进商品生产,决定改革价格管理办法,扩大企业定价权。具体办法是:1、扩大浮动价格商品范围。实行计划价格的商品,除计划购、销的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煤炭、石油制品、手表、食盐外,允许价格向下浮动。部分消费工业品,允许价格上下浮动。目前先在轻纺商品中试行,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浮动不限。浮动定价权,下放给独立核算企业。2、对计划外生产资料的价格,短线生产资料。
作者 侯天纯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4年第9期25-,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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