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国家经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对〈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对1985年9月30日《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各地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如下说明:一、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能否享受《暂行规定》的优惠政策《暂行规定》中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主要是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包括社会集资)兴办的综合利用项目。对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暂行规定》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6年第12期3-4,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