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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中实行党政分工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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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要克服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几年来的改革经验,确定在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并指出:“企业中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作者 蒋一苇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6年第14期8-9,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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