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从1981年开始对计划外合同工和新招工人试行劳动合同制,1985年初对实行劳动合同制作出了规定。到1985年末,全省共有合同制工人45万人,占全部职工的5.8%。其中全民单位有29.5万人,占全民职工总数的6.3%;集体单位有14.9万人,占集体职工总数的4.9%;合资、合营企业有4.7万人,占其职工总数的9.1%。江苏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起步早,决心大。在试行中,各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企业指导。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6年第19期11-,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