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襄樊市工业企业在补充、完善经济责任制的过程中,针对工资套改后奖金减少的情况,改「刚性工资」为「弹性工资」,实行浮动工资的职工面已由去年的45%扩大到60%,弹性工资已成为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形式。襄樊市实行的浮动工资有四种形式,一是全额浮动,把职工的标准工资、附加工资、各种津贴等收入捆在一起,工人劳动报酬随生产成果上下浮动。二是部分浮动,把工人的原基本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另一部分为变动工资加奖金。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6年第21期29-,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