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陕西省委、省政府在强调继续抓好企业领导体制、组织管理机构、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经营运行机制配套改革的同时。又制定了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新规定:(1)对“冒尖”企业采取特殊鼓励政策。对大中型企业中人均利税比上年净增800元以上的省级先进企业和人均利税比上年净增1000元以上的其它企业,按标准工资的15%提奖,奖励职工;另奖给厂级导班子1万元。(2)解决原材料,燃料节约奖中“鞭打快牛”问题。对物耗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改环比为定比。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7年第22期31-31,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