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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对15个重点拳头产品企业实行质量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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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锡市经委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本市生产“梅花”牌录音机芯、“虹美”牌彩色电视机、“小天鹅”洗衣机、“菊花”牌电风扇等15个重点拳头产品的企业实行质量责任制。各重点拳头产品企业都组成了以厂长为首的质量责任制小组。质量责任制规定:一、15个重点拳头产品企业,必须无条件地保证其产品实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分等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厂长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全面责任。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
作者 田騄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8年第5期34-,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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