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禁止向企业摊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第三条禁止任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向企业摊派。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8年第10期19-,26,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